注册
持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法团可登入会财局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
- 执业证书的年度续期;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法团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的年度续期;及
- 申请注册为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发出执业证书
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第2A部第1分部,会财局获授权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的会计师发出执业证书。
只有在会财局注册的执业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或执业法团,方可受委任为《公司条例》(第622章)所指的公司的核数师,或为任何其他条例的目的受委任为帐目的核数师,或以该核数师身份提供服务;不论是否获得报酬。
会计师如有意在香港进行法定审计,必须先从会财局获得执业证书。
首次申请发出执业证书须邮寄申请文件到会财局,而执业证书的年度续期申请必须通过「我的帐户」登入会财局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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