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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局就林建才公然漠視兩項有關查察兩執業單位的法定要求,暫時吊銷其註冊兩年,並罰款港幣30萬元
2024年5月28日

會財局就林建才(林先生)公然漠視兩項會財局為查察其兩個執業單位而要求提供資料及文件的法定要求,向其施加處分。

 

林先生的不合作行為,實屬非常嚴重事宜,因其行為妨礙了會財局行使對林先生兩個執業單位進行查察的職能,繼而損害了會財局於監督及維護審計質素之能力。

 

為反映林先生兩項失當行為的嚴重性,會財局對林先生施加以下處分:(i) 公開譴責;(ii) 罰款港幣30萬元;(iii) 暫時吊銷林先生於公會的註冊兩年;(iv) 取消林先生的執業證書;(v) 命令林先生兩年內不獲發執業證書;及 (vi) 繳付會財局調查費用及開支的命令。

 

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