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和查訊
持有執業證書的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法團可登入會財局的網上申請系統進行:
- 執業證書的年度續期;
-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法團和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的年度續期;及
- 申請註冊為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查訊
如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質疑一間上市實體有否觸犯不遵從事宜的情況,會財局可展開查訊。如果上市實體的有關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規定,則存在有關不遵從事宜。
查訊程序可促使上市實體財務報告中的潛在不遵從財務匯報規定的事宜,得以被識別及糾正,以確保投資者及其他持份者不被誤導。
查訊程序
下圖展示出整體查訊程序。
會財局從不同來源獲取有關潛在不遵從事宜的資料,及評估有關資料,以識別出潛在不遵從事宜,及確定證據是否符合根據《會財局條例》下展開查訊的相關門檻,從而確定是否展開查訊。如果評估的結果顯示需要進行查訊,而證據亦符合根據《會財局條例》展開查訊的相關門檻,會財局將展開查訊。
在查訊過程中,查訊機構可以行使《會財局條例》賦予的相關查訊權力,包括要求任何指明人士提交相關紀錄和文件,以及提供資料及解釋。
查訊機構在查訊完成後將擬備一份書面查訊報告。
如會財局認為名列查訊報告中的任何人士(「被點名人士」)因報告的發布或以其他方式披露而將受不利影響,查訊機構必須在會財局採納報告前,給予被點名人士合理機會作出陳詞。
會財局可在考慮查訊報告後:
(a)結案而不予採取進⼀步⾏動;
(b)在一段會財局認為合適的期間內暫停查訊;
(c)按照《會財局條例》第4部的第4分部確使消除有關的不遵從事宜;或
(d)按照《會財局條例》採取會財局認為合適的其他跟進行動。
有關會財局的查訊程序,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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