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和查讯
持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法团可登入会财局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
- 执业证书的年度续期;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法团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的年度续期;及
- 申请注册为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查讯
如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质疑一间上市实体有否触犯不遵从事宜的情况,會財局可展开查讯。如果上市实体的有关财务报告没有遵从有关规定,则存在有关不遵从事宜。
查讯程序可促使上市实体财务报告中的潜在不遵从财务汇报规定的事宜,得以被识别及纠正,以确保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不被误导。
查讯程序
下图展示出整体查讯程序。
会财局从不同来源获取有关潜在不遵从事宜的资料,及评估有关资料,以识别出潜在不遵从事宜,及确定证据是否符合根据《会财局条例》下展开查讯的相关门槛,从而确定是否展开查讯。如果评估的结果显示需要进行查讯,而证据亦符合根据《会财局条例》展开查讯的相关门槛,会财局将展开查讯。
在查讯过程中,查讯机构可以行使《会财局条例》赋予的相关查讯权力,包括要求任何指明人士提交相关纪录和文件,以及提供资料及解释。
查讯机构在查讯完成后将拟备一份书面查讯报告。
如会财局认为名列查讯报告中的任何人士(「被点名人士」)因报告的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披露而将受不利影响,查讯机构必须在会财局采纳报告前,给予被点名人士合理机会作出陈词。
会财局可在考虑查讯报告后:
(a) 结案而不予采取进⼀步⾏动;
(b)在一段会财局认为合适的期间内暂停查讯;
(c) 按照《会财局条例》第4部的第4分部确使消除有关的不遵从事宜;或
(d) 按照《会财局条例》采取会财局认为合适的其他跟进行动。
有关会财局的查讯程序,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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